據《廣州日報》《羊城晚報》報道11月28日,汕頭市原政協主席賴益成故意傷害案在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今年7月2日,已退休的69歲賴益成涉嫌將其35歲的情婦季寧勒死於汕頭市龍湖區某高層住宅內。案件公開審理,一些經偵查終結的調查結果也首次被公訴方當庭宣讀。據瞭解,這宗案件竟可能只是因為擇菜的小糾紛所引發。
  兩人已育有兩個兒子
  昨天的庭審上,賴益成在接受公訴人詢問時,回答了他與死者季寧交往的過程。據賴益成回答,他與季寧2005年在廣州認識,此後開始保持聯繫,最後發展成為情人關係。2009年、2013年,季某先後為賴益成生下兩個兒子。
  賴益成稱,2013年那個孩子出生後,季寧表示想到汕頭居住,“她讓我替她租個房子”。
  在位於汕頭市龍湖區金砂東路的星光華庭小區,賴益成托人租下了一套位於26層的房子給季寧母子居住。季寧雇請了一個保姆在家長期幫忙照料孩子,賴益成有時前往那裡留宿。小區的一位物業人員稱,平時很少見到女租戶在樓下活動,在案發前兩三個月常常見到賴益成在小區里出現,帶著一個大約5歲的男孩在小區里散步或者買東西。季寧到汕頭不常露面,連她請來的保姆也以為“雇主”姓王。
  擇菜起爭執引發命案
  根據賴益成的供述,案發當天下午,季寧讓其幫手剝揀準備晚飯食用的百合,兩人意見不合爭吵了起來。
  賴益成在庭上說,他坐在餐桌旁“擇百合”,因為百合有一點黑色要割掉。季寧從外面買菜回來,看到他擇的百合,就開始怪他怎麼割這麼多。他聽了很不高興,就說“我不擇菜你說我,擇菜也被你說”。倆人開始因為這個吵了起來。季寧邊罵邊把玩具、電視機遙控器和手機等扔向賴益成,還把餐廳的椅子一起扔了過來。賴益成稱,他被砸到了,躲到客廳,隨後季寧竟然拎著一把菜刀出來說要砍死他。保姆過來勸說,在賴益成的呵斥聲中,季寧最後把菜刀放下了。
  但糾紛僅僅是告一段落,而不是結束。很快,賴益成和季寧兩人又在卧室中打鬥起來。賴益成稱到卧室,被季寧追進來打。但有律師在庭上重覆證人證言表示,在卧室中的打鬥發生前,季寧從卧室里出來扔過去一個手機,對賴益成說是他老婆打來的。
  保姆曾想勸阻他們打鬥,甚至說再不停手就報警。但最後等到卧室中沒聲音時,保姆再過去看,發現季寧躺在床上,賴益成拍了季寧的臉,季寧一動不動。保姆聽到賴益成說“我殺人了”,賴益成隨後撥打了110。
  賴益成稱,當時季寧拿被單勒他的脖子,被他搶了過去,因為季寧還不斷地抓打、踹他,他就用被單在她脖子上纏了兩圈。“我是為了制止她,問她‘敢不敢’,她還說‘什麼敢不敢?我還要殺你’。”賴益成稱當時很緊張,直到發現季寧不再動了,他便馬上鬆開被單。賴益成稱自己當時對季寧進行了急救,並打110電話報警。
  是否故意傷害成焦點
  公訴機關根據對掌握證據調查後認為,賴益成的犯罪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特征,應以故意傷害罪判處。
  被害方訴訟代理人認為,賴益成案發當時明知實施被單勒脖子的行為後果,仍採取導致被害人季某死亡的犯罪行為,而且根據唯一在場證人保姆的證詞,賴益成案發後並無對季寧進行搶救,而是直接說“我殺人了”,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條件,因此應以故意殺人罪判處。
  賴益成的律師同樣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提出異議,認為賴益成遭到襲擊在先,適用防衛過當過失致死。
  庭審一直持續至當天下午3時許。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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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情人的父母還大
  季寧是獨生女,她的父母在當天都到了法庭。賴益成出現時,季寧的媽媽王女士突然大哭。
  王女士透露,女兒與賴益成交往,她一直都不同意,“他比我們還要大”。據瞭解,1945年出生的賴益成,比季寧父母都大了5歲。而因為女兒與自己無法接受的男人相愛,王女士與丈夫於2012年離婚。
  “如今最可憐的,是她的兩個孩子。”王女士說,她多次希望接回兩個外孫到沈陽去撫養。“在我們身邊生活,還會有一個陽光的童年。”季寧的父親說。  (原標題:汕頭政協原主席殺情人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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